1、投标人或其合作厂商应具备与采购需求建设系统相关的软 件著作权证书(总分(略)分),具体要求如下: ①基础平台:(略) 医疗接口编排类、统一门户系统类,每提供一项相关的软著证 书计1.5分,最多计7.5分,单项(类)重复提供不重复计分, 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计分。 ②监管监测:(略) 供一项相关的软著证书计1.5分,最多计3分,单项(类)重 复提供不重复计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计分。 ③医疗服务:(略) 一项相关的软著证书计1.5分,最多计3分,单项(类)重复 提供不重复计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计分。 ④公卫管理:(略) 一项相关的软著证书计1.5分,最多计3分,单项(类)重复 提供不重复计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计分。 ⑤绩效考核:(略) 供一项相关的软著证书计1.5分,最多计3分,单项(类)重 复提供不重复计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计分。 ⑥人财物管理:(略) 供一项相关的软著证书计1.5分,最多计4.5分,单项(类) 重复提供不重复计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计分。 注:(略) 完全一致,名称相关(注册登记名称相关能体现关键词)或功 能相似(软件功能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不限 制证明材料的类型,投标人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即符合加分 条件,提供著作权证书和功能证明材料(如有)扫描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