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表中所列内容进行评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略)分。1、采购清单中技术要求前标有“★”部分,为实质性响应参数,共1条,不接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采购清单中技术要求前标有“▲”部分,为重要技术参数(共6条,合计(略)分),每有一项(一个句号的完整内容为一“项 ”)负偏离扣4分,扣完为止。 3、采购清单中技术要求前标有“#”部分为一般技术参数(共 (略)条,合计(略)分),每有一项(一个句号的完整内容为一“项 ”)负偏离扣0.(略)分,扣完为止。 注: ①以上参数,投标人需详尽真实的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内逐条响应,且均需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内详尽真实的列明“超出、符合或偏离”情况,否则将视为未响应或无效响应。 ②标注“▲”“★”号标记的技术参数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其证明材料可以是第三方检测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公开发行产品彩页或注明链接的官网截图或现场实物图片等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③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者证明材料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将视为未响应或无效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