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一、商务条款”的“付款方式” |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付合同总金额(略)%的款项。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后,原则上在(略)个工作日内支付。 2.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款项,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后,原则上在(略)个工作日内支付。 3.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个月,采购人在期限届满后1个月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款项,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后,原则上在(略)个工作日内支付。 |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付合同总金额(略)%的款项。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后,原则上在(略)个工作日内支付。 2.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略)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款项,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真实有效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后,原则上在(略)个工作日内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