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内容 1.考察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种植基地面积,多个种植基地的面积可以累加,本小项最高得(略)分: (1)种植基地面积≥(略)亩,得(略)分; (2)(略)亩≤种植基地面积<(略)亩,得(略)分; (3)(略)亩≤种植基地面积<(略)亩,得(略)分; (4)种植基地面积<(略)亩,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提供具有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或未检出或同等表述: (1)土壤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镉、砷、镍、苯并[a]芘、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等指标); (2)灌溉水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总汞、氟化物、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数、氯化物、石油类等指标); (3)环境空气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臭氧、氮氧化物、苯并[a]芘、铅、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指标)。 每提供一类报告得(略)分,本小项最高得(略)分。 以上1-2项累计最高(略)分。 (二)评分依据 1.评分内容1: (1)自有的项目基地:(略) (2)租赁或合作的项目基地:(略) 2.评分内容2: (1)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2)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 3.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