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内容: 考察参评人(略)年万张保费投诉量(件/万张),分档评分: (1)(略)年万张保费投诉量在[0,0.(略)]区间的,得(略)分; (2)(略)年万张保费投诉量在(0.(略),0.1)区间的,得7分; (3)(略)年万张保费投诉量在(0.1,0.5)区间的,得4分; (4)其余的不得分。 备注:(略) 评分依据: (1)参评人需提供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略)年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的监管通报》及其中的附件《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统计表(财产保险公司)》或附件《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统计表(人身保险公司)》的相关截图。参评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需真实,如有虚假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如参评人成立时间为(略)年1月1日之后的,未被上述统计表纳入数据统计的,提供经营无异常相关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均视为得满分。除前述以外的其他情形,如无法查询数据信息,且无法提供合理情况说明的(格式自拟),本项不得分。 (3)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