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服务人员能力配备情况分,满分8分: (1)项目负责人1人(最高2分) ①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0.5分; ②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0.5分; ③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证书的,得0.5分。 ④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类、通信类专业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2分;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类、通信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3分;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类、通信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 (2)项目经理1人(最高2分) ①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②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类、通信类专业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2分;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类、通信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类、通信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 (3)技术负责人1人(最高2分) ①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②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4)售后服务经理1人(最高2分) ①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②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系统规划与管理证书(高级)的,得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