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医院四维彩色超声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原公告开标时间:(略)
延期开标时间:(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第五章 采购需求六、商务要求:(略)
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满足院方采购需求的原装正品设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更正为:
(三)产品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满足院方采购需求的原装正品设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主机使用年限≥(略)年(提供技术白皮书,加盖公章)。
3、所投产品型号的超声主机具备国家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证明文件)。
三、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略)
更正为:(略)
四、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公告;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