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略)
德阳市旌阳区中医院电梯维保项目项目(采购编号:(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略)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略)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更正为: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略)
其他内容不变。
德阳市旌阳区中医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