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比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总预算:(略)
(五)项目说明:(略)
(六)项目内容:(略)
(七)售后要求:(略)
(八)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以报价最低者优先。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参与单位应当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1.递交时间:(略)
2.递交地点:(略)
(二)比价文件格式要求:
1.报价函(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计量单位、总价);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授权代表参与报价不需提供);
5.供应商承诺声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比价材料盖章密封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递交,截止(略)月(略)日(略):(略)
2.邮寄递交。比价材料盖章密封后以快递形式发至比价地点递交,截止(略)月(略)日(略):(略)
四、实地踏勘
场地尺寸情况参考附件1,也可根据供应商需求进行实地踏勘。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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