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略)
潼湖流域洪水出口通道(东岸涌二期)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惠公易建仲恺【(略)】(略))于(略)年(略)月(略)日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正:(略)
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定标因素表”修改为:(略)
序号
定标因素
投标人情况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备注
1
价格因素
根据投标人下浮率评比。
2
企业实力
企业规模
注册资本:(略)
员工总人数:(略)
专业技术人员:(略)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资质等级
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纳税情况
(略)年度:(略)
提供网页截图
财务状况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类似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
企业
信誉
各种荣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等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如企业获得荣誉、无不良记录的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证明材料。
信用评价
提供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分值截图。
4
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水平
项目负责人资历
提供职称证或注册证或执业资格证书、个人荣誉证书、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勘察负责人资历
提供职称证或注册证或执业资格证书等。
其他专业人员资历
5
勘察设计技术方案
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投标文件为准。
详见技术投标文件
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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