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波天线整修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短波天线整修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城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项目编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新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与广电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与广电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 年((略)年、(略)年、(略)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
3.3业绩要求
近3 年(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投标人有通信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应具有通信类项目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 年(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采e信(“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裁判文书网(http:(略)
注:(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 月(略) 日,每日上午(略)时至(略)时,下午(略):(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 月(略) 日,每日上午(略)时至(略)时,下午(略):(略)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承诺书、声明函、截图等)
6.4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略)
6.5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略)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体以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准;(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9.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 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中心)(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略)号中建大厦9楼(北二环中路))。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略).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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