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违约责任 | 7.4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不验收的,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项目重新采购的还应当赔偿本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不能在收到乙方总体验收申请后(略)个工作日内组织总体验收的,其总体验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应在收到合格的鉴定意见后(略)个工作日内。总体验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超过(略)个工作日的,视为总体验收合格。 (3)乙方提供的成果验收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拒付款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逾期提交成果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拒付款或逾期付款的,除了向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7.4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不验收的,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造成项目重新采购的还应当赔偿本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不能在收到乙方总体验收申请后(略)个工作日内组织总体验收的,其总体验收和付款的累计时间应在收到合格的鉴定意见后(略)个工作日内。 (3)乙方提供的成果验收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拒付款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