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略)年)-五里河提升工程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项目编号:(略)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略)
五、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现变更为:
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2.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七、监督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时间:(略)
附件: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