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公告:(略)
现变更为:(略)
2、原招标公告:(略)
现变更为:(略)
3、原招标公告:(略)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3 项类似业绩,近三年((略)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金额不小于(略)万元。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似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公示链接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缺一不可)。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此条款不适用于新成立的公司,新成立公司指自取得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足一年的公司);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1 项类似业绩,近三年((略)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金额不小于(略)万元。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似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公示链接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缺一不可)。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现变更为:(略)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项类似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承担过/项类似业绩。
4、原招标公告:(略)
现变更为:(略)
5、原招标公告:(略)
现变更为:(略)
其余内容详见澄清文件,现发出澄清说明,经发布后视为潜在投标人默认收到,并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并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