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删除原磋商文件评分办法中人员力量中的“(3)同一人具备多本证书不重复计分。”
2、原磋商文件评分办法中
3
业绩
(略)
自(略)年1月1日(含)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磋商小组不予计分),供应商承担的政务服务外包类业绩,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略)分,在此基础上另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另得5分,最多另得5分。本项满分(略)分。
注:(略)
(2)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评审因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及合同甲方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
荣誉奖
项
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或奖牌的落款时间为准,无落款时间的磋商小组不予计分),供应商获得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颁发的政务服务类荣誉奖项,每提供1份,得5分,最多得5分。
(2)相关文件复印件必须能清楚的反映评审要素等内容,若未清楚反映,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颁奖单位公章及颁奖单位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公章名称与颁奖单位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现更正为: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4、更正日期:(略)
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更正。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获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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