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公告第五条 “开启” 时间:(略)
2.原公告第六条 “公告期限”:(略)
3、原公告第七条 “其他补充事宜”:(略)
1.供应商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复印件或扫描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身份证件(含有效电子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的身份证件(含有效电子身份证明)和复印件或扫描件。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须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略)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更正。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