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略)年(略)月(略)日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于田县斯也克乡创业就业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标段(包)编号:(略)
原文件内容:(略)
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 (略)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其中竣工验收报告必须包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加盖的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清晰,没有修改痕迹,否则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现更正为:(略)
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 (略)年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其中竣工验收报告必须包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加盖的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清晰,没有修改痕迹,否则本次招标不予认可(本项目无需提供业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正公告并仔细阅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