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 谈判程序及原则:(略)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略)年至今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截止日前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新办公司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
| 2 | 第三章 谈判程序及原则:(略) | 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略) | 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略) |
| 3 | 第三章 谈判程序及原则:(略)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
| 4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略) |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
| 5 | 第三章 谈判程序及原则:(略) | 无该项内容 | 增加第五项内容:(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