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手术麻醉呼吸和生命支持系统、神经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合同包1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手术麻醉呼吸和生命支持系统)“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麻醉机”部分技术参数修改如下:
1、“▲1.在中央气源和钢瓶供气中断的情况下可使用周围空气,呼吸机继续进行机械通气。”修改为“▲1、在中央气源中断的情况下,呼吸机可继续进行机械通气,保证病人安全。”
2、“5.I:(略)
3、“6.PEEP:(略)
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手术麻醉呼吸和生命支持系统、神经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合同包2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神经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神经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部分做如下修改:
1、“超声经颅多谱勒血流分析仪”更正为“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2、“多导睡眠检测仪”更正为“多导睡眠监测仪”;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条 合同结算”条款“1、付款方式”修改如下:
“1、付款方式:(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五条 质量保证”条款“1、质保期”修改如下:
“1、产品的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5年;”修改为:(略)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中“三、合同结算”条款“1、付款方式”修改如下:
1、付款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