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略)
更正内容:
1.对原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2.对《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中“三、装备参数”的第(略)点更正为:
▲(略)、响应上述参数指标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略)年1月1日后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证明产品符合要求,原件中标后备查。
3.《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中“四、商务要求”新增第7点:(略)
4.对《第四部分 评标原则和方法》附表二 商务评分表中“1、同类业绩”、“2、企业证书”、“3、弹道实验室”、“4、产品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先进性评价”的评分细则更正为: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细则
1
同类业绩
7.5分
投标人提供(略)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同类产品业绩(含防弹头盔),每提供1个业绩,得1.5分,最高得7.5分。
注:(略)
2
企业证书
投标人具有体系有效认证文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全部提供得7.5分,每缺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
3
弹道实验室
4分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防弹头盔出厂的自检手段(如弹道实验室测速系统),有自检手段的得4分, 第三方检测手段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4
产品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先进性评价
3分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获得防弹头盔产品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内容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2、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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