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序号
变更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与发包工程类似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可以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均可(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为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与发包工程类似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可以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均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为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叁年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年份要求
(略)年1月起(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略)年1月起(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3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1.1 类似工程的定义
类似项目指:(略)
房屋建筑工程:(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略)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数不少于拟招标项目的(略)%((略)%-(略)%) (含)为有效业绩,如拟招标项目建安投资估算或概算为1亿元 ,投标人提供类 似项目合同价或结算价为0.5(0.5-0.8)亿元的 ,视为有效业绩。具体比例由招标人设置。
4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略)年3月9日(略)时(略)分
(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
变更日期:(略)6年3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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