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略)
原招标文件中“技术项(F2×A2)”满分(略)分、“商务项(F3×A3)”满分(略)分。现调整为:(略)
具体评审因素调整如下:
技术项(F2×A2)变更:
“基本技术要求响应情况”分值调整:(略)
商务项(F3×A3)变更:
删除“业绩”评分项(原3分)。
删除“满意度评价”评分项(原3分)。
删除“项目负责人经验”评分项(原3分)。
原“售后服务保证措施”评分项内容:
4、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3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安装调试及免费保修服务承诺、应用技术支持、以及质保期外服务方案及维修响应时间、人员、备品备件、易损配件及主要消耗品的备件情况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
1.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优于项目需求,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内容全面,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得3分;
2.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内容完整,有一定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得2分;
3.有方案但内容缺失多、可行性差的得1分;
4.未提供的或提供的内容与要点不相符的不得分。
现在更正为:
1、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维修响应时间、人员调配、备品和易损配件及主要消耗品的备件情况等方面,并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实行(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由评委进行评分:
3.有方案但内容简略、可行性差的得1分;
原“质保增值服务”评分项内容:
5、质保增值服务
2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质保期每增加6个月得0.5分,最多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函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诺内容等要素并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质保期响应一致,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要素不全或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响应不一致的不予加分。】
2、质保增值服务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质保期每增加6个月得0.5分,最多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函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诺内容等要素并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质保期响应一致,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要素不全或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响应不一致的不予加分。】
原“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二)质量要求”部分第4条
(评审项(略))4.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方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若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投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原“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二)质量要求”部分,对条款序号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将原评审项(略)调整修改为评审项(略)。
后续条款序号相应调整修改:(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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