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采购需求中人员要求为:
服务内容 | 序号 | 服务指标项 | 重要性标识 | 指标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车辆维修服务 | 7 | 人员要求 | ● | (1)供应商应成立维修定点服务团队,明确服务团队负责人及组成人员,服务团队负责人由供应商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工作协调等工作。 (2)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应包含团队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技术人员等,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应符合GB/T (略)的规定,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 技术偏离表、人员配置清单、维修技术人员的《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
现更正磋商文件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采购需求中人员要求为:
服务内容 | 序号 | 服务指标项 | 重要性标识 | 指标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车辆维修服务 | 7 | 人员要求 | ● | (1)供应商应成立维修定点服务团队,明确服务团队负责人及组成人员,服务团队负责人由供应商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工作协调等工作。 (2)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应包含团队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技术人员等,相关技术人员应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 技术偏离表,人员配置清单,维修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或其他与此相关的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
2.原磋商文件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采购需求中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
交通部及省、市交通部门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条件)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应符合GB/T (略)的规定;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略)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略)-(略))。
现更正磋商文件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采购需求中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
交通部及省、市交通部门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条件),技术人员条件应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 第1部分:(略)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略)-(略))。
3.原磋商文件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评审办法中人员配备为:
评分部分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依据 |
商务部分 | 人员配备 | 6分 | 1.技术负责人(2分):(略) 2.维修人员(2分):(略) 3.检验人员(2分):(略) | 提供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及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
现更正磋商文件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评审办法中人员配备为:
评分部分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审依据 |
商务部分 | 人员配备 | 6分 | 1.技术负责人(2分):(略) 2.维修人员(2分):(略) 3.检验人员(2分):(略) | 提供人员职业资格证明或其他与此相关的佐证材料,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
4.本项目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现更正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作变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