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垃圾收集分类回收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长丰县水湖再生资源回收中心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及答疑(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一、变更:
1、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开标室”变更为“3号开标室”。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中计划开工日期变更为:(略)
3、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4、随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及控制价”压缩包中“长丰县垃圾收集分类回收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长丰县水湖再生资源回收中心项目.(略)zhzb”和“长丰县垃圾收集分类回收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长丰县水湖再生资源回收中心项目.xls”变更为“长丰县垃圾收集分类回收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长丰县水湖再生资源回收中心项目(新).(略)zhzb”和“长丰县垃圾收集分类回收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长丰县水湖再生资源回收中心项目(新).xls”,具体详见本材料附件。
二、答疑:
问1:(略)
答:(略)
问2:(略)
答:(略)
问3:(略)
答:(略)
问4:(略)
答:(略)
问5:(略)
答:(略)
问6:(略)
答:(略)
问7:(略)
答:(略)
问8:(略)
答:(略)
问9:(略)
答:(略)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