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南甲水库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施工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剑河县南甲水库输水主管线施工II、III标段弃渣场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太拥镇境内,水土保持变更施工涉及8处弃土场,分别为九当弃渣场、白仟1#弃渣场、白仟2#弃渣场、展巫弃渣场、巫堆弃渣场、五会溪弃渣场、南脚溪弃渣场、小河弃渣场。根据(略)年(略)月(略)日《贵州省水利厅关于贵州省剑河县南甲水库工程取料场、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要求,需对该弃渣场进行整治,以便尽快推动剑河南甲水库建设工程,尽快开展项目验收。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按照《贵州省剑河县南甲水库工程取料场、弃渣场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的治理方案,需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弃渣场水土保持变更施工建设,达到验收条件。
三、参加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略)
(6)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时间节点为本项目发布后至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要求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上述名单则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重要提示:(略)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要求的技术服务单位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技术服务单位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四、询价比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比选文件获取及报名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请于(略)年4月9日9 :(略)
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0元。
六、比选文件递交事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2、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略)
3、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份数:(略)
4、报价文件递交联系人:(略)
5、本项目已经递交的报价文件开标后不予退回。
七、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附件:(略)
2.剑河县南甲水库弃渣场水土保持治理工程预算清单
3.施工承包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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