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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分办法 商务部分项目人员配备 | 1.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能够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的得 1 分。 评审依据:(略) | 1.根据本项目需求,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总负责人的得1分;2.根据本项目需求,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一名食品检验、检测负责人的得1分;3.根据本项目需求,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一名专职采购负责人的得1分; 4.根据本项目需求,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一名食品安全负责人的得1分。5.根据本项目需求,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一名专职售后服务负责人的得1分。 6.根据本项目需求,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一名会计专业财务人员(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高可得1分;7.根据本项目需求,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分拣人员为5人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8.根据本项目需求,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人员(提供驾驶证)为5人的得1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