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仪器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SO2分析仪 | ((略))零漂:(略) | ((略))零漂:(略) |
2 | PM2.5分析仪 | ((略))采样流量:(略) | ((略))采样流量:(略) |
3 | 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 ((略))长期(≥7d)漂移:(略) | ((略))长期(≥7d)漂移:(略) |
4 | PAMs((略)组分)分析系统 | ((略))“...质谱检测器检测组分的浓度漂移≤(略)%;...” | 删除“质谱检测器检测组分的浓度漂移≤(略)%;” |
5 | BC分析仪、PAMs((略)组分)分析系统 | ((略))((略))((略))((略))((略))((略))中“(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院提供的证明材料)” | “(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 |
6 | NO-NO2-NOx分析仪 CO分析仪 O3分析仪 SO2分析仪 | ★投标产品应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内;投标产品需具有有效期内的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整机适用性测试报告,以上参数在测试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检测报告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 | 注:(略)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内;投标产品需具有有效期内的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整机适用性测试报告; (2)以上参数在测试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检测报告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 |
7 | PM(略)分析仪 | ★投标产品应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颗粒物(PM(略))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内;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投标时提供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上参数在检测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报告中检测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多台仪器数据,以最差值为准)。 | 注:(略) (2)以上参数在检测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报告中检测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多台仪器数据,以最差值为准)。 |
8 | PM2.5分析仪 | ★投标产品应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内;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投标时提供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上参数在检测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报告中检测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多台仪器数据,以最差值为准)。 | 注:(略) (2)以上参数在检测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报告中检测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多台仪器数据,以最差值为准)。 |
9 | 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 ★投标产品应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内;需具有有效期内的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整机适用性测试报告,以上参数在测试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检测报告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 | 注:(略) (2)以上参数在测试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检测报告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 |
(略) | PAMs((略)组分)分析系统 | ★需具有有效期内的生态环境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整机适用性测试报告,以上参数在测试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检测报告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 | 注:(略) (2)以上参数在测试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检测报告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