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1:(略)
(一)配备人员评审(4分)
原条款: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中级(机械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略)
更正为: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组成员中(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机械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略)
②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可由投标人或制造商本单位人员组成,退休人员不得计入。其中机械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来自供应商投标人或制造商,如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略)
(二)体系证书评审(4分 → 3分)
原条款: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专精特新企业证证书,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略)
更正为: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略)
(三)业绩评审(6分)
原条款: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同规格的数控铣床或加工中心),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合同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略)
更正为:
3.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同类型的铣床或加工中心),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合同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略)
(四)安装调试方案评审(4分 → 5分)
原条款: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与安装调试方案、验收实施方案等:(略)
更正为: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与安装调试方案、验收实施方案等:(略)
更正内容2:(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