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供应商需证明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1.截止开标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略)
(八)投标供应商应当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二、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时间:(略)
(二)获取方式:(略)
(三)招标文件获取明细:
邮件内容:(略)
邮件附件:(略)
资料明细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及信用截图;
三、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时间:(略)
地点:(略)
重要说明:(略)
四、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略)
(二)投标截止时间:(略)
(三)投标地点:(略)
(四)投标方式:(略)
五、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略)
(二)开标地点:(略)
九、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略)
(二)提交样品地点:(略)
(三)提交样品数量:(略)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略)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办公电话:(略)
移动电话:(略)
传 真:(略)
地 址:(略)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系 人:(略)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略)
联系电话:(略)
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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