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土地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第二批)受让方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略)〕(略)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投标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零星土地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第二批)已完成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方案审批等前期相关工作。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组织该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受让方,招标人为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二、招标内容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并与其签订《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出让给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并由受让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名称:
零星土地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第二批)受让方招标。
2、本项目估算:(略)
3、项目建设内容:(略)
4、项目实施地点:(略)
项目建设工期:(略)
项目有偿使用年限和资产权属
本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年限为(略)年,其中项目新建工程建设期1年,自《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新建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项目运营期自新建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次日起算固定为(略)年。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年限届满后,若受让方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下,不愿优先承接存续运营,则受让方将市政公共资源及涉及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市交委或市政府指定机构。
7、本项目经营收入:(略)
四、市政公共资源受让方竞价标的:
本项目市政公共资源受让方竞价标的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下限为(略).(略)万元;最终金额以本项目中标受让方报价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要求:(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略)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略)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受让方,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略)
地点:(略)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额为:(略)
2、交纳要求
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交易平台系统为准。
八、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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