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报价评分 | 报价部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略)。注: 1.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含**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磋商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价格分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发票及成本文件等);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报价部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略)。 注: 1.价格分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发票及成本文件等);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