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四、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增加:
(3)本项目实行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1.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略)%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五))。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本项目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既有本国产品也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且提供本国产品的供应商同时为小微企业的,对该供应商的产品同时给予支持本国产品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优惠,均应该在供应商原始报价基础上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现重新上传固化文件,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版本的固化文件,以最新版本的固化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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