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进场前,必须为每一个务工人员(含中途进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意外保险,商业意外险保险理赔额度达到:(略)
2.成交人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必须配备头盔、工装、手套、安全绳等相应的劳保用品和物资,确保人员人身安全、防疫安全、药品保管和使用安全、交通及运输安全、食品安全等,严禁人员带病作业、酒后作业、疲劳作业等,严禁使用(略)岁以上人员及其他不适宜本项目作业的人员直接参与项目作业施工。成交人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概不承担。
3. 森林防火安全要求。成交人要加强作业人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禁林区内吸烟,若有违反,按(略)元/人.次惩扣成交人费用;用火前须安规定报告或审批,违规用火,按(略)元/次惩扣成交人。因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森林火灾,由成交人承担一切后果,包括违约惩扣、行政处罚、无条件解除合同、移送公安机关等。
4.本项目松树林木的采伐和除治等,承包人要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进行除治,在监管人员指导下采伐松木,并在安全的地点进行焚烧处理,严禁遗弃遗漏藏匿,或擅自外运和利用,其质量标准、除治绩效验收、惩扣等参照上级规定或同期林场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有关规定执行。
5.成交人若磷化铝等药品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药物遗失、遗漏或扩散等,导致人畜中毒或村民养殖(蚕)受害等引发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