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崇左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拟对崇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安全标识和库区防护栏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崇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安全标识和库区防护栏安装项目。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项目位于崇左市宁明县亭亮镇天西村板绿岭。建设内容:(略)
参考图片(仅供参考,实际以参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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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安全标识牌 | 图二.绿色双边护栏网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预算咨询、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标牌、防护栏等建材设计、生产及安装等相关内容。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人提供的报价资料
1.证明报价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2.报价函
3.报价函附件
五、成交标准
崇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安全标识和库区防护栏安装工程项目,总控制价为 (略)元,建设期限为(略)天,工程质量:(略)
六、领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略)年 4月(略)日至 (略)年 4月(略) 日((上午8:(略)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下午6时,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标地点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略)室(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德天路(略)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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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