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修缮类定点投标人资格; 2.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提供(略)年度至(略)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需提供经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略)年度任意一个季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或其委派项目人在近三年承建(负责管理)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基建及其他采购项目期间,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且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将不接受其报名。 (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允许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 号)文件进行划分;**企业根据(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略)〕(略) 号)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 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