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公开开标及唱标,询价小组在评审时统一开启响应文件。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附资料不清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报价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报价不唯一的、报价函及报价表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不得补正,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注:(略) 3、评审价:(略) 4、经评审,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以信用得分÷评审价,按比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比值相同的,以信用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信用得分相同的,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组织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略) 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略)分; 列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略)分;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禁止报价。 (2)同时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略)分。 (3)用于评审的信用得分,以评审当日供应商的信用得分为准。 (4)联合体投标的,以组成单位信用得分最低值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