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SO2、NO2的小时值、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PM(略)、PM2.5、TSP的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二甲苯、TVOC、氯化氢、硫酸雾、氨、硫化氢的小时值和日均浓度以及非甲烷总烃的小时值,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略)%; 预测结果表明,在非正常工况下,将造成评价范围内 PM(略)、二甲苯、TVOC、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的各敏感点及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均有所增加,但均能满足其对应质量标准限值。因此,在日常生产中,必须加强废气处理措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定期检修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其达标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石角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沙埗溪。 三、噪声环境影响 在仅考虑建筑物隔声的情况下,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因此,预计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应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风险应急”的原则。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均为较为成熟的技术,可满足 GB(略)、GB(略) 等相关标准防渗效果要求,因此在正常状况下,废水不会渗 漏进入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五、土壤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分析,项目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化学品仓等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危险废物储存区等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 —(略))有关规范设计,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土壤的影响可以接受。 六、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收集后委托厂家回收或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专业处理单位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极小,所采取的各类固废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七、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将对全厂地面进行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泄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化学品仓、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以满足事故废水的收集要求,同时从环境风险管理、运输、暂存、生产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