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餐饮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5个包:
包一:(略)
包二:(略)
包三:(略)
包四:(略)
包五:(略)
服务期限:(略)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其他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需具备餐饮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同时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可对上述5个包进行投标,但一个包只能中一家供应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略)
(二)发售地点:(略)
(三)发售方式:(略)
(四)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略)
2.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应清晰,加盖单位公章。
3.注:(略)
(五)招标文件售价:(略)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略)
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略)
投标方式:(略)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手机:(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采购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