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北开放大学两校区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1)最高限价:(略)(略)元/车,(略)吨车型为(略)元/车,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各车型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采购需求:本次采购服务项目确定供应商一家,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两校区指定地点,在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规定下使用货车对指定非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及运送,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略))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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