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4)鼓励节能政策:(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具有生产厂家就本项目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国产产品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供应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自行查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并做好记录归档留存,谈判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生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略)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略)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