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共“黄河归故”谈判旧址修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新乡某部,项目资金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招标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建设地点:(略)
6、项目概况:(略)
7、招标范围:(略)
8、质量要求:(略)
9、计划工期:(略)
(略)、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略)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业务范围需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需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近3个月连续有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入职不足3个月的,提供从入职次月起至今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6、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略)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看。(如有网上系统问题请联系(略)-(略))
(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潜在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看招标文件。
(5)售价:(略)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监督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名 称 | 编 列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3 | 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1.1.4 | 项目名称 | 国共“黄河归故”谈判旧址修缮工程 |
1.1.5 | 标段名称 | 一标段:(略) |
1.1.6 | 建设地点 | 开封市禹王台区民生路 |
1.2.1 | 资金来源 |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略)%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 |
1.3.2 | 施工工期 | (略)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
1.3.4 | 安全目标 | 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
1.3.5 | 质量保修期 | 1年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略).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略).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 |
1.(略).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 |
1.(略) | 分包 | 不允许 |
1.(略)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招标控制价的; ((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略))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略)日历天 |
3.4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2、投标保证金:(略) 3、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略)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5、电子保函: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具体操作详见:(略) 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6、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章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3.7.5 | 投标文件的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和页码 |
4.1.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4.1.2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指定位置,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投标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3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略)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略).1 | 招标控制价 | (略).(略)元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控制的,按无效标处理。 |
(略).2 |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 询问、质疑与投诉的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询问、质疑与投诉,并电话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 |
(略).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略)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
(略).4 | 硬件特征码 |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
(略).5 | 补充说明 | 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自系统发起(略)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略).6 | 中标人须知 | 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上报上级部门,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略).7 | 未尽事宜 |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注:(略)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略)
1.1.5 本招标项目标段名称:(略)
1.1.6本招标项目施工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施工工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质量保修期
1.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略)
1.3.2 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工期:(略)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3.4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略)
1.3.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保修期:(略)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略)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要求问题的;
((略))“硬件特征码”一致的。
1.4.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签章的。
(2)不符合评标办法中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相关要求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如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未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投标文件在其它方面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6)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系统内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系统中回复。
1.(略).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发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略)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详见招标文件目录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系统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以公告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天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公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略)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报价。
3.2.3本次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等规定,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进出场、设备及材料运输保管费、施工用水用电费、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3.2.4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自身能力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发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在中标单位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应按照资格审查资料的要求附投标人的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单位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单位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施工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签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4.1.3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后果自负。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前请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办事指南-操作规则”专区下载并认真学习《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单位》。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开标时间倒计时;
(2)点击“开标”,开启解密倒计时;
(3)查看及回复投标人现场质疑;
(4)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无效标的情形
(一)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为无效标,给招标人、招标机构或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
(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未按规定格式填写而造成评委无法判别或比较;
(3)投标内容与采购内容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4)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将其作无效标处理;
(6)初审不合格,或提供虚假、失实资料的;
(7)向招标人及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
(8)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及本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
(9)因自身原因给招标人、招标机构造成经济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硬件特征码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签章互用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还应当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或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初步评审 |
初步评审采用准入制,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如有一项内容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即不能进入详细评审。 |
2.1.1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签章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资质证书 |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社保证明材料 |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施工工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质量保修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安全目标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起(略)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2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 商务部分:(略) 技术部分:(略) 注:(略)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略)%~(略)%(含(略)%、(略)%)之间的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当投标报价小于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略)%时,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 在报价计分时仍予以计分,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招标控制价时将被否决其投标。 评标基准值=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略)%+招标控制价*(略)%;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略)%~(略)%(含(略)%、(略)%)之间的,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的(略)% |
偏差率 | 偏差率=(略)%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 |
投标报价 ((略)分) | 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本分(略)分;高于评标基准价者,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在((略)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价者,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加1分的比例在((略)分)的基础上加分,最多加5分,低于评标基准价超过(略)%(不含(略)%)部分,在((略)分)的基础上按每再低1%扣1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商务部分 ((略)分) | 企业业绩 (6分) | 投标人提供(略)年(略)月(略)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质量保修期内、外承诺(4分) | 针对本项目,对投标人质量保修期内和质量保修期外做出的服务承诺详细具体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或无承诺的不得分。 |
优惠承诺 (4分) |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承诺替甲方排忧解难,且措施合理可行的。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承诺及措施。承诺优惠合理,详实可行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或无承诺的不得分。 |
履职尽责承诺 (6分) | 项目机构组成符合施工需要,专业配套齐全,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等相关技术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承诺详细具体的得6分,比较详细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或无承诺的不得分。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略)分) |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8分) | 现场管理机构设置齐全,人员配备合理,能够很好满足工程需要的得8分,满足程度较好的得5分,基本满足的得2分,不满足或缺项不得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8分) | 有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有雨季施工方案与措施,描述详细具体的8分,比较可行的得5分,基本可行的得2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缺项不得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 | 有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措施、实验检验措施,描述详细具体的得6分,比较可行的得4分,基本可行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缺项不得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 | 有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应急事故处理措施,描述详细具体的得6分,比较可行的得4分,基本可行得1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缺项不得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6分) | 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措施、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垃圾处理措施、噪音控制措施,措施描述详细具体的得6分,比较可行的得4分,基本可行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缺项不得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非常合理得6分,比较合理得4分,基本合理得1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缺项不得分。 |
资源配备计划与措施(5分) | 有设施设备配备计划和措施、劳动力配备计划,描述详细具体的得5分,比较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缺项不得分。 |
节能措施(5分) | 有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节能措施详细具体的得5分,比较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或缺项不得分。 |
| |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按照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则对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得分高低的原则进行排名:(略)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总则”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单位;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E、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硬件特征码一致的;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H、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I、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J、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系统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2.5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会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成员投票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通过系统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招标人相关要求
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文件附件”进行下载)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按现行国家和地方规范规定执行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略)-(略))执行,最终以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签订的版本执行。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一标段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部分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承诺书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一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施工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投标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 |
标段名称 | |
投标人 | |
投标范围 | |
投标人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 | (小写) |
投标有效期 | |
项目负责人 | | 证书名称 | | 注册编号 | |
施工工期 | |
投标质量 | |
质量保修期 | |
安全目标 | |
其他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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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略)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单位在职人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电子邮箱:(略)(保持可通讯状态)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部分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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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相关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资料的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相关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资料的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
附表一:(略)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 | | 职务 | | 学历 | |
证书编号 | | 专业级别 | |
已完工程施工项目情况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质量要求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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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略)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 | | 职务 |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本工作年限 | |
在建或已完工程施工项目情况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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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略)
姓名 | 性别 | 职称证书 | 相关证书 | 在本工程中拟担任的工作 | 以往工作年限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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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责任工程师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 | | | | | | | | |
根据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全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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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招标人名称 | |
招标人地址 | |
招标人电话 | |
合同价格(元)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质量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四)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元)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质量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九、承诺书
(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承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编号:身份证号: 目前无在建工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方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若因质疑或投诉改变中标结果的或因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等情形,我公司自愿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五)开封市建设工程廉政承诺书
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我单位承诺做到: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及河南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维护市场秩序,杜绝违规经营。自觉遵守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不以卖标、买标、围标和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
3、不以任何方式、理由向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或接受回扣、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好处费、感谢费等。
4、不以任何理由为相关单位报销应属本部门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以任何理由请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会、健身和娱乐活动。
6、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规定,不通过关系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施加影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作弊,哄抬标价和打听评委名单,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六)保密承诺书
(采购人):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采购机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人名称: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十、其他资料
1.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略)
附件1:(略)
序号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1 | 项目负责人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附件2:(略)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全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