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略)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2、支持中小企业:(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专门面向:(略) □强制分包:(略)%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略) 包1: 3.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3.4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略)】(略)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总人数≧4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⑴施工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且无在建工程; ⑵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且无在建工程; ⑶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以上配备人员均要求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3.5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略)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略)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略)〕(略)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电 话:(略) (2)地 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 编:(略) (5)电 话:(略) (6)电子邮箱:(略) (2)地 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 编:(略) (5)电 话:(略) (6)电子邮箱:(略)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顶管).docx 资格审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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