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邮政广场智能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邮政广场智能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略)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编号:(略) 3、项目概述:(略) 4、采购内容: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技术(服务)要求 | 采购最高限价 (含税) | 采购费用总预算(含税) | 报价保证金 | 1 | 邮政广场智能化维保服务 | 三年 | 福建邮政广场智能化系统维保服务范围包括:(略) | (略).6万元/年 | (略).8万元 | 0.4万元 |
注:(略)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含税(略).8万元(单价最高限价为含税(略).6万元/年),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3)供应商应同时具有“信息通信网络系统集成企业服务能力乙级及以上、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及以上、和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磋商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磋商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响应。 ※注:(略)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略) (2)获取方式及地点:(略) (3)未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响应磋商)。递交响应文件时磋商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磋商文件的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售价:(略)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及签到:(略) (2)递交地点:(略) (3)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规定时间内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详细地址:(略) 邮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网址:(略)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缴交及退还报价保证金、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网址:(略) 附1:(略)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略) | 开户银行:(略) | 银行账号:(略)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报价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略) |
附2:(略)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供应商名称 | | 2 | 供应商注册地址 | | 3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 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 | 5 |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 | 6 | 纳税人识别号 | | 7 | 开户银行 | | 8 | 银行账号 | | 9 | 是否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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