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提示。本次转让资产均为废旧设备,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披露标的物不存在抵押权。 6.最终受让方拆除或清运标的设备时不能破坏建筑物和拆除建筑物门窗、铁质楼梯、楼顶顶棚、建筑物防雷设施。 7.最终受让方拆除或清运标的设备时不能拆除建筑物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管和消防栓、应急水泵和控制柜。 8.最终受让方拆除或清运标的设备时不能拆除连接租赁仓库的在用供水水管。 9.最终受让方拆除或清运标的设备时不能拆除租赁仓库在用(略)KV高压配电柜、在用S7-(略)/(略)变压器(一台)、在用电线电缆和低压控制柜(一排)。 (略).最终受让方拆除或清运标的设备时不能拆除在用厂区监控系统。 (略).标的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