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度嘉华,怡和公寓场地续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年度嘉华,怡和公寓场地续租]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计划采购嘉华,怡和公寓场地租赁,租期(略)年1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预计采购金额(略)元(含税)。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略)年度嘉华,怡和公寓场地续租,该场地产权为嘉峪关市华城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略)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略)〕(略)号),本次采购场景适用第十九条(六)符合具备不招标条件或无法通过其他竞争性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的。符合场景((略))具有垄断属性的专用性或社会性资源;拟采用
单一来源(公示)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甘肃嘉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公示期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2日,共4天(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采购]】/【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传统纸质采购]】
采购人:(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