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境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省豫鄂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略)〕(略)号)批复初步设计。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安排车购税专项建设资金和发行湖北省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项目法人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机电工程及智慧交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1)设计内容包含:(略)
(2)施工内容包含:(略)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略)
合同估算价:(略)
2.3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略)
3.6其它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年1月4日至(略)年1月9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附 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略)
2、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每一成员)均应满足上表第(1)、(3)、(4)项的资质最低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每一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2)项的资质最低要求。
4、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证明材料应附:(略)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7、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以框图形式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8、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略)、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同时具备: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略)公里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收费、通信)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2)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略)公里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收费、通信)施工业绩。 |
注:(略)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独立承担完成机电工程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机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含投资人项目)并承担该项目机电工程全部设计工作的,则该设计业绩予以认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机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含投资人项目)并承担该项目机电工程全部施工工作的,则该施工业绩予以认定。同一标段的机电工程施工任务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承担或实施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上述第(1)、(2)项业绩要求。若某项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的多项业绩时,该业绩可分别计算。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任务分工对其业绩进行认定:
①当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任务时,该联合体成员需满足第(1)项业绩要求;
②当联合体成员承担的施工任务含有通信、监控、收费中的一项或多项系统时,该联合体成员需满足第(2)项业绩要求;
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不能反映上述标准的,不予认定。
6、近5年,指时间为(略)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7、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第(1)项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第(2)项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 5、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略)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独立投标人应满足: (略)年、(略)年、(略)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 (略)年、(略)年、(略)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
注:(略)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担任过1条(略)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项目副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条(略)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设计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近5年内担任过1条(略)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机电工程分项负责人。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条(略)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注:(略)
2、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以项目发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或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项目发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施工图批复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副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5、“近5年”是(略)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截屏资料载明的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截屏资料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6、机电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机电、电子、通信、计算机、电气、自动化、交通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专业。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副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应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略)年6月以后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