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换热器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换热器采购项目已由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询比。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略) 供货地点:(略) 供货期限:(略) 采购范围主要包括: 换热器2台以及设备所需配件等,包含设备及材料采购、制造、指导安装、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完成询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为拟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略)%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备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具备:(略) 供应商近年来((略)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至少具有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换热器设备供货业绩。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报价,履约后被解除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邮寄或自行送至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略)号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联系人常洪,联系方式(略))。 采用邮寄方式:(略) 自行送至采购人处:(略) 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因邮寄或自行送达过程中出现报价文件破损被拒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时间:(略) 报价地点:(略) 七、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价,否则均按否决报价处理。 八、监督部门 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略))。 九、发布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在山东高速物资储运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