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略)年红寺堡镇团结村五支灌域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略)年红寺堡镇团结村五支灌域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关于红寺堡区(略)年红寺堡镇团结村五支灌域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宁农(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估算投资(略).(略)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资金和红寺堡区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四标段:(略)
五标段:(略)
六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一至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略)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略)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略)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5.2 履约保证金:(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一至三标段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四至六标段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