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合同包1(连平县入河排污口排查(一期)实施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连平县入河排污口排查(一期)实施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记录名单:(略)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环境监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http:(略)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远程开标(即供应商不需要到达现场,远程解密),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开启远程解密起(略)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河源市新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