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2.2.2(1) |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 8分 | 1.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略)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略) 3.施工进度计划:(略) 4.提供劳动力安排、物资供应计划:(略) 优秀的,得6分<F≤8分; 良好的,得4分<F≤6分; 一般的,得2分≤F≤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 8分 | 评委针对使用环境下,根据设备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对投标人所选设备的品牌、适用条件、应用业绩、产品全生命周期等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优秀的,得6分<F≤8分; 良好的,得4分<F≤6分; 一般的,得2分≤F≤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供货及安装施工方案 | (略)分 | 结合项目现场的实际及对投标人的供货及安装调试方案的合理性、完善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1、依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由评委进行评审。 2、施工进度计划:(略) 科学性及可靠度,工期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3、提供劳动力安排、主要物资采购计划:(略) 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略)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略) 6、与总包及各专业承包单位配合的措施:(略)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8分<F≤(略)分; 良好的,得5分<F≤8分; 一般的,得3分≤F≤5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试运行服务 | 8分 | 评委对投标人的试运行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免费提供试运行服务3个月(格式自拟),且提供的试运行方案实际可行。 优秀的,得6分<F≤8分; 良好的,得4分<F≤6分; 一般的,得2分≤F≤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重点、难点分析 | 8分 | 评委对投标人针对本工程的重点及难点进行阐述,配合与业主、总包之间的工作场地、工作顺序等沟通协调;供电流程环节梳理及对应手续办理;市政道路破复和园林绿化迁移(恢复)流程环节梳理及对应手续办理;交警支队流程环节梳理及对应手续办理等。应有具体针对重难点的保障措施。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的,得6分<F≤8分; 良好的,得4分<F≤6分; 一般的,得2分≤F≤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2.2(2) |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 投标人资信、认证 | 6分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认证得2分,最高得6分。 注:(略) |
| 投标人业绩 | 9分 | (略)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略)万元供配电工程(或供配电供货及安装)业绩(不包括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和专用线路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等)发电工程项目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得9分。 注: (1)用于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业绩不参与评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略) |
| 拟委任人员资格 | 4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 注:(略)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同一人不得担任多个岗位,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仅按最高项计一次分; (4)电力专业是指:(略) |
|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 | 2分 | (略)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略)万元供配电工程(或供配电供货及安装)业绩(不包括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和专用线路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等)发电工程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 注: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中标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进行实地核实,如业绩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并报请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4)本招标项目负责人(详细评审)数量:(略) |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4分 | 1.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供配电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略) 注:(略) 2.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累计计分,仅计取一次得分。 4.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2.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施工企业荣誉称号:(略) 注:(略) 2.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若无法反映的,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
| 技术评审 | 3分 | 投标人提供: (1)变压器; (2)电缆; (3)管材; (4)高低压配电柜。 以上4类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类得1分,最多得3分。 注:(略) |
| 2.2.2(3) | 报价文件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略)分 | 1.(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①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所有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②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 a.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略)%的投标人数量>5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略)%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b.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略)%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略)%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略)%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略) (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C值 C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计算选取)| 对应的C值 余数 | C值 | | 0 | 0.(略) | | 1 | 0.(略) | | 2 | (略) | | 3 | 0.(略) | | 4 | 0.(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1)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2)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略)*E1 ②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略)*E2本项目F=(略),E1=0.5,E2=0.3。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业绩评审要求 | 1.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如未填写序号或序号填写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表格中列明的业绩从上到下进行评审),且仅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或未在表中列明的业绩均不作为详细评审标准予以评审。 |